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00:00   来源:admin  点击:[

 

四川文理学院关于启动2019年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内有关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育部将于20193月至10月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发出预通知),四川省将于20194月至9月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大赛的目的和任务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要求

第五届大赛将举办主体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师生共创组。若参赛项目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未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法人。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学生占股不得少于10%。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青年筑梦红色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194-620日):所有参赛团队都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上报名,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或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报名开放时间201945日,截止时间各省市决定,不得超过815日。

2.校级初赛(2019710日前)。

3.省级复赛(20198月下旬)。

4.省级决赛(20199月上旬)。

具体参赛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六、校内参赛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大赛工作,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根据2018年四川省对大赛的要求,各高校原则上按照国赛系统内报名数量不高于3%的比例推荐参加省赛,估计2019年也将如此。结合省内外其他高校参加“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经验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要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组成项目团队,二级学院项目团队数量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

参赛团队数

二级学院

参赛团队数

文学与传播学院

40

化学化工学院

30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

30

建筑工程学院

生态旅游学院

30

音乐与演艺学院

30

美术学院

30

外国语学院

30

康养产业学院

30

数学学院

20

体育学院

20

智能制造学院

40

教师教育学院

30

财经管理学院

40

总计

400

年底,学校将对二级学院的创新创业工作进行考核。

希望各二级学院和教师,带领学生积极申报项目,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项目团队的辅导,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水平,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联系方式

四川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万大卫

联系电话:15183578883

电子邮箱:16441850@qq.com

地址:莲湖校区图书信息大楼AA401办公室

    四川文理学院

    2019318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上一篇: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七届“导航名师”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的通知
下一篇:“学创杯”2019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最新信息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