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在校大学生申报创业补贴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文件内容及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相关要求,学校联合当地人社部门,为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一定创业补贴,以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与当地经济发展。现将我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的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于2018年1月1日后在学校所处当地市、县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合法持续经营的创业实体。若是开办的“网店”,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
由创业实体法人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及审查
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收取原始材料,初步审核并公示,将放入公示材料的申报书、汇总表、审核表一同交于当地人社部门进一步审核,由当地人社部门终审并发放补贴资金。
3.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书》(见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实体汇总表(见附件2),请将商业计划书附在申报书后面,无相关选项材料的则填“无”。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按照格式将每页内容、页码与目录完全对应。
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4.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将申请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统一签章后交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401)。需提交申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纸质文档2份,注意申报书不要装订,用文件夹或普通夹子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报送,公示材料一页需预留空白并标注相应页码。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二级学院打包发送至邮箱:464158863@qq.com,联系电话15283297014。
5.截止时间
申报截至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17:00。
三、补贴标准及发放
已经申报过并获得补贴的创业实体不再进行本次申报,对审查通过的创业实体给予1万创业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局直接划拨到企业对公账号或者法人银行账户。
注:在校大学生由于没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无法自助申请,须由我校大学生俱乐部统一办理;近5年内毕业的大学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到企业所在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也可交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协助办理。
附件2:2019年四川文理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实体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