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0号)要求,现将我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四川文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毕业生在当地区、县、市级团组织处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在我校创新创业平台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已经申报过的个人和项目团队不再进行本次申报)。
2.2015年12月30日后,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在四川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1)申请人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提出申请。创业实体由领办人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按要求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书》(见附件1)项目商业计划书附在申报书后方,无相关选项材料的则填无,请不要修改申报书格式和排版。填写完毕后双面打印成册一式两份。
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3)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将申请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统一签章交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莲湖校区图书信息大楼A508办公室)。电子版二级学院打包发送至:wlcxcyjlb@qq.com;必须提交电子版一份和纸质档两份。
(4)截止时间
各二级学院/毕业生交送时间截至2017年4月7日17:00。(附件1、附件2以及其他申报材料)
2.审查
申请的创业项目和实体,由我校和达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对创业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初审完成后,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报就业局审核。
三.补贴标准及发放
1.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已经申报过的个人和项目团队不再进行本次申报)。对创业团队和项目给予1万元。
2.通过审核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补贴资金由就业局划拨,我校组织发放。
四川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2:2017年上半年四川文理学院创业补贴申报实体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