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2〕15号)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4〕16号)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由1-6名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组成,每位学生本年度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截止到本通知之日仍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今年不能参与新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需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2022届毕业生不参与2022年大创计划项目的研究。
(二)指导教师
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为每个大创计划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围绕项目技术理论、实施方案设计、工作路线等方面对项目团队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每位指导教师本次只能参与指导1个项目,且指导在研项目总数(含往年)不得超过2个。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前年度立项项目建设内容雷同的不得进行申报。
2.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和建设任务逐步实施,并在研究期限截止后,根据项目类型及“预期成果”描述,准备相应材料参加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并于5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各二级单位汇总。
(二)二级单位汇总、初审、推荐、报送材料。二级单位汇总附件1、2后,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排序填写《2022年四川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5月17日前将附件1、2、3纸质材料及电子压缩文档,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506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各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按照《二级单位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附件4)的要求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评审及推荐办法。由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成绩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推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立项。
(二)经费资助。本年度大创计划项目学校根据立项类型及预期成果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待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凭相关票据在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 佩,电话:18123197690,QQ:103477233;
吕晓凤,电话:18628245506,QQ:3080194132。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证活页
3.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4.二级单位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