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2〕15号)及《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4〕16号)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2022年10月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名单》(附件1)中的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2022年立项项目不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二、项目验收事宜
项目验收时间为11月4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委采用腾讯会议线上评审验收的方式进行,包括项目介绍、成果展示、评委提问等环节,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等级。项目负责人需制作PPT参加结题验收。
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为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颁发结题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完善后另行申请结题验收。
三、材料报送事宜
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下1-3所需资料胶装汇编成册(模板样式见附件6)的纸质材料及所有电子材料,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将符合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资料汇总后,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B616创新创业学院办公点。
1.《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2.《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附件3);
3.项目成果原件一套:提供原立项申报书中“预期成果”所描述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专利、获奖、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或成果应用转化材料等。原则上成果必须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字样;若有模型展示,可通过录制演示视频的方式提交材料。
1-3所有纸质材料和相关资料复印件需胶装汇编成册,一式两份,一份交创新创业学院结题验收,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存档。
四、其他事项
1. 2020-2021年立项的项目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或指导教师的(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已毕业、指导教师已离职离校等),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5)申请变更。
2. 2019年及以前年度立项且截止到2022年10月仍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将视为到期终止。
3.大创计划项目所获得的项目成果是作为教学的重要成果,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原件(如期刊、实物)应交创新创业学院保存。
4.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加入2022年下半年结题验收QQ群465969284,实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
附件:1.2022年10月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名单
2.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
3.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简介
4.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5.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
6.结项材料成果胶装成册模板参考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