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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24日 10:18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文理〔2014〕16号)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11月应结题名单》(附件1)中的项目。

二、项目验收事宜

项目验收时间暂定为11月中旬。学校将邀请专家评委集中评审结题材料,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通过”三个等级。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为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颁发结项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后验收。

三、材料报送事宜

各项目负责人将以下1-2所需资料胶装汇编成册(模板样式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及所有电子材料,于11月5日前报送至各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初审,将符合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资料汇总后,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于11月8日前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创新创业学院A506办公室,电子汇总材料发送邮箱:3230318438@qq.com。

1.《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2.项目成果原件一套: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商业计划书、专利、软著、获奖证书、证明、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或成果应用转化材料等。原则上成果必须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字样;若有模型展示,可通过录制演示视频的方式提交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应结题的项目均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大创计划项目所获得的项目成果是作为教学的重要成果,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原件(如期刊、专利、软著、证书、获奖、实物)应交创新创业学院保存。

3.各二级单位今年大创项目的结题率,将直接影响明年立项名额的分配数量,请务必重视。

4.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770233838。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淇云,电话:180****7239,QQ:3230318438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11月应结题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4.结项材料成果胶装成册模板参考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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