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由1-5名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组成。每名学生每年限参与1个项目,往年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新报。每个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2023届毕业生不参与2023年项目的研究。
(二)指导教师
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为每个大创计划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当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指导,指导在研项目总数(含往年)不得超过2个。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中的各环节给予及时指导,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填报相关材料,定期组织项目团队研讨并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督促项目团队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工作并按时完成结题验收等。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选题须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合理,实践方法及技术路线切实可行,预期成果明确且具有可考核性。
2.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和建设任务逐步实施。在项目立项半年后,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进度以及完成质量、成果等。对于未按期提交相关材料或无任何进展的项目,学校将提出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将进行全校通报。
在研究期限截止后,项目团队应根据项目类型及“预期成果”描述,准备相应材料参加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于5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各二级单位汇总。
(二)二级单位汇总、初审、推荐、报送材料。二级单位汇总后,根据“申报条件与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二级单位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附件3),择优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于5月22日前将附件1、2纸质材料及电子压缩文档,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506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学校对二级单位应结未结的项目进行清理,结题率较低的二级单位将缩减当年立项项目数量。
四、其他事项
(一)评审及推荐办法。由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成绩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推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立项。
(二)经费资助。学校根据立项项目的级别、类型给予一定经费资助。经费划拨后,项目负责人凭相关票据在学校财务部门报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 佩,电话:18123197690,QQ:103477233;
向超纪,电话:19198617304,QQ:2284792309。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3.二级单位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
4.专业类代码对照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