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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导师的通知
2026年01月07日 10:36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思维与方法>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川文理教〔2025〕6号)的要求,为支撑“四年递进式”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现面向校内外遴选大学生职业发展导师,组建专业化导师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以“赋能学生终身发展,培育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构建跨领域、高层次导师队伍。聚焦衔接式课程体系,助力学生提升职业规划、创新实践与就业竞争力;同时为课程模块化教学、集体备课、教材编写、创新创业管理微专业授课及生涯咨询服务提供核心师资,推动课程改革落地,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筑牢人才培养根基。

二、工作职责

职业发展导师充分发挥自身行业优势、职业经验和资源禀赋,积极参与学校职业发展指导工作,通过开展职业规划讲座、就业咨询辅导、行业动态分享、实习岗位推荐、简历优化指导、模拟面试实训等活动,为师生提供职业发展全流程支持,助力学生明确职业方向、提升就业能力。

三、聘期

聘期四年。

四、聘用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及对应类别导师的全部专项条件(专项条件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方可参与遴选。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2.熟悉大学生成长规律,热心学生职业发展指导教育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指导服务能力。

3.身心健康,能够投入足够时间精力参与导师相关工作(含授课、咨询、指导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治学严谨、遵纪守法;

5.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6.如有发现聘请的校内外导师有师德失范或负面影响,不再聘用。

(二)校内导师专项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专职授课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具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课程教学经验,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并获得校级以上奖项者。

3.熟悉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展趋势,了解相关行业就业市场动态。

(三)校外导师专项条件

1. 具有所承担大学生职业发展指导相关工作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具备三年及以上社会实践经验,且在同行中业绩突出,经验和成果丰富;

2.从其他高校聘请的兼职教师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根据学校职业发展指导工作所需,校外职业发展导师可不受上述学历、职称条件限制,但必须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按要求填写对应推荐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1.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止。

2.填写《四川文理学院校内职业发展导师推荐表》(附件1)或《四川文理学院校外职业发展导师推荐表》(附件2), 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川文理学院图书信息大楼创新创业学院A504办公室。

3.附件1或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与学位证、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电子版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0250022@sasu.edu.cn,文件名为:校内/校外+姓名+公司/单位名称。

4.联系人:唐老师,QQ:1264714786。


附件:1.四川文理学院校内职业发展导师推荐表

2.四川文理学院校外职业发展导师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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