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文理〔2025〕67号),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团队
1.项目团队由3-5名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组成。每名学生每年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往年有项目终止和未完成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加。
2.每个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大一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省级、国家级项目负责人,2026届毕业生不能作为2026年项目的负责人。
(二)指导教师
1.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应为每个大创项目配备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每名指导教师当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指导,且指导在研项目总数(含往年)不得超过2个,往年有项目终止的教师2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的指导。
2.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研究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包括指导学生撰写填报相关材料,组织项目团队研讨、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督促项目团队按照预定计划开展工作并按时完成结题验收以及负责项目经费的统筹管理和报销等。
(三)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选题须务实可行、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方案详实,实践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预期成果明确且具有可考核性。
2.项目立项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和建设任务逐步实施。在项目立项半年后,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项目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结题验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进度以及完成质量、成果等。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其所有团队成员在校期间不得主持或参与新项目的研究,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的指导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省级为1年,国家级为1-2年。两年期项目若提前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提前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务必仔细阅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附件1),根据项目预期成果,自行选择申报项目类型(创新类/创业类)及项目级别(省级/国家级),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_1或附件2_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_1或附件3_2),并于4月3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和附件2、3电子版报送各二级单位汇总,鼓励项目团队依托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项成果进行申报。
(二)二级单位汇总、初审、推荐、统一报送材料。二级单位汇总后,根据“申报条件与结题要求”进行初评,并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数》(附件5),择优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4),上年度被评为“优秀”的大学生科研项目应优先推荐。于4月7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和附件2、3、4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创新创业学院A504办公室,电子汇总材料发送至邮箱:1453597067@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数量。根据各二级学院修业班学生人数、上一年度项目结题情况、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孵化基地等因素,综合下达各二级学院推荐指标数。超出本次推荐数量的,将按照排序选择项目。指导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教师(排序第一)可增加1个指导名额且该名额不占二级学院推荐名额,在附件3中备注“单列”。
(二)评审及立项。由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省级、国家级项目分别评审,根据评审成绩及学校拟立项数量确定拟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确立为“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拟推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
(三)经费资助。学校根据立项项目的级别和类型给予专项经费资助。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一次性划拨。
(四)经费报销。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原始凭据(车票、税务发票、转账付款记录等)由项目团队汇总整理,结题验收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报账单,经指导教师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登记,在计划财务处报销。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思铃,电话:157****0675,QQ:1453597067;
万彦杉,电话:158****8167,QQ:1018723108。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2_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创新类)
2_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创业类)
3_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创新类)
3_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证活页(创业类)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二级单位推荐项目数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