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决定举办2024年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更名为大学生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四川文理学院
(二)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三)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
主 任:黄 涛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书记
侯忠明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主任:邓 杰 四川文理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
成 员: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评估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四)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五、赛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6月20日前,完成网络平台报名。各二级学院成立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大赛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大赛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参赛团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报名,参赛项目数量不得低于下文表一要求。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待省教育厅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需提前准备好项目计划书,待平台开放后立即报名上传。
(二)5月6日前,完成校赛推荐项目报送。各二级学院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校赛,将《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和PPT,纸质及电子文件(PPT无需纸质)汇总报送至莲湖校区图书大楼A506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校赛项目推荐数量不得超过下文表二要求(按附件1排序,超出推荐数量的项目不予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排名先后顺序等信息不得变更。往年参加过省赛的项目不能再次推荐参加校赛。
(三)5月中旬,完成校赛初赛;5月下旬,完成校赛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7月上旬,完成省赛推荐项目报送。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推荐名额,大赛组委会完成参加省赛复赛项目的推荐和项目计划书、PPT、短视频等资料的报送工作。
(五)7月中下旬,完成省赛复赛、决赛。省教育厅将参照国赛标准组织省赛复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8月中旬,完成国赛项目的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获得本届省赛金奖项目及往届省赛金奖项目进行国赛入围晋级赛,完成国赛项目的推荐。
表一:各二级学院网络平台报名项目数量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主赛道项目数 |
红旅赛道项目数 |
1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103 |
34 |
2 |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55 |
25 |
3 |
外国语学院 |
56 |
18 |
4 |
数学学院 |
55 |
25 |
5 |
智能制造学院 |
65 |
21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80 |
30 |
7 |
音乐与演艺学院 |
66 |
25 |
8 |
美术学院 |
80 |
25 |
9 |
体育学院 |
70 |
20 |
10 |
教师教育学院 |
80 |
26 |
11 |
财经管理学院 |
87 |
30 |
12 |
康养产业学院 |
60 |
25 |
13 |
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
111 |
36 |
14 |
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
23 |
8 |
15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54 |
18 |
合计 |
1411 |
1045 |
366 |
表二:各二级学院推荐校赛项目数量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小计 |
1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6 |
2 |
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4 |
3 |
外国语学院 |
3 |
4 |
数学学院 |
5 |
5 |
智能制造学院 |
5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7 |
7 |
音乐与演艺学院 |
3 |
8 |
美术学院 |
5 |
9 |
体育学院 |
3 |
10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11 |
财经管理学院 |
5 |
12 |
康养产业学院 |
4 |
13 |
建筑工程学院/生态旅游学院 |
7 |
14 |
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
3 |
15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4 |
16 |
其他各二级单位 |
3 |
合计 |
71 |
七、激励政策
大赛相关激励政策按《四川文理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川文理〔2022〕38号)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各二级学院政策咨询、疑难解答对口联系人:
二级学院 |
对接联系人 |
数学学院、政法学院、康养产业学院 |
陈磊 |
美术学院、文传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苟延杰 |
化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财经管理学院 |
万大卫 |
音演学院、建工学院、体育学院 |
徐佩 |
教师教育学院、中华传统学院 |
万彦杉 |
(二)推荐校赛项目资料报送
联系人:刘英秀(学生),电话:173****1602
纸质资料(附件1-2)报送地点:图书大楼A506
电子资料(附件1-2+PPT)报送邮箱:****480665@qq.com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