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
《关于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组通[2015]50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中央在川及省属高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15年8月21日
关于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完善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体系,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为目标,以建设覆盖全面、功能齐备、高效运行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重点,以搭建俱乐部和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共建共享平台为突破口,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支持政策,完善服务模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学生群体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在省内所有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都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等多方参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联盟,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各类创业园(孵化基地)共建共享平台,力争所有在校大学生都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所有重点园区都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都得到辅导服务和政策扶持,使大学生创业率、创业成功率和创业带动就业率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工作体系。按照政府引导、高校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思路,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牵头,会同团省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各高等学校普遍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实现俱乐部建设全覆盖。依托俱乐部广泛吸纳大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干部)参与,邀请一批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教师、金融投资机构负责人、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导师,开展全方位创业辅导。总结推广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的经验做法,鼓励重点园区与高等学校合作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适时组建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联盟,形成联动发展的俱乐部建设工作体系。
(二)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运行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各高等学校和重点园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俱乐部整体设计和资源整合,形成推进俱乐部建设和有效运行的工作合力。健全工作制度,各俱乐部依托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资金补助评定细则(暂行)》(川组通〔2015〕13号)确定的建设标准和运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俱乐部建设及有效运行的规章制度,明确俱乐部建设运行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活动内容、师资力量、导师队伍、场地经费、工作机制等。强化工作保障,各俱乐部依托单位要将俱乐部建设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划拨专门场地(示范俱乐部一般不低于1000㎡),为俱乐部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设施和设备,并安排3—5名专职人员负责俱乐部具体工作。
(三)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常态化。各俱乐部要按照“每年有目标、每月有主题、每周有活动、每天能咨询”的要求,通过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创业经验交流、创新创业竞赛、创业项目推介等主题沙龙活动,以及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项目孵化扶持、项目路演、投融资服务等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每个俱乐部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培训讲座不少于10次,开展创业主题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组织实践体验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项目路演不少于3次、举办创新创业竞赛不少于1次。各高等学校应与园区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到企业实习见习,积极引导大学生到企业和园区就业创业。省上定期举办“挑战杯”“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发现一批创新创业苗子,并从中挖掘、推荐和支持一批潜力项目实施转化。
(四)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政策集成化。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川委办〔2014〕25号)、《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新的意见》(川办发〔2014〕26号)、《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集成各方政策,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给予专项扶持,形成“俱乐部培育—园区孵化—企业转化”的成果转化链条,实现政策扶持精确化、政策落地有效化、政策效益最大化。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由“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中给予100—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各地各高等学校按不低于补助总额的50%给予配套。对经评审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由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区引导资金和园区基础建设资金给予100—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具有技术先进性的创新苗子项目和团队,由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给予1—10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前期孵化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获奖项目,由省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对大学生创办的科技含量高、发展初具规模、产业化前景好的成长性企业,优先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予以资助,促其企业做大做精做优。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工作体系,结合实际制定俱乐部推进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强化统筹推进和协调落实。各级组织部门、人才办要注意与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对接、密切合作,加强对俱乐部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推进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管理考核。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高等学校要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推动俱乐部加快建设和有效运行;每年年底向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和主管部门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运行情况总结。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俱乐部建设、运行及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其结果作为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广泛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及大学生创业典型,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